陈珺律师亲办案例
给孩子办理农村户口。
来源:陈珺律师
发布时间:2011-04-19
浏览量:1222

现在很多农村地区都有不成文的规定或者是村委会的决议,规定本村女性所生子女,不得在本村落户,只能随男方户口,这其实是违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》的,不能以是否享受村民待遇为由拒绝为其办理农村户口,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要求村委会协助办理。

以上内容由陈珺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陈珺律师咨询。
陈珺律师主办律师
帮助过11325好评数71
  • 服务态度好
  • 咨询解答快
大兴区金星西路康和园57-8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陈珺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北京市一格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1101*********931
CONTACT ME
联系本人
  • 服务地区:
    北京-北京
  • 地  址:
    大兴区金星西路康和园57-8